Ⅰ 课程性质与课程目标
Ⅱ 考核目标
Ⅲ 课程内容与考核要求
Ⅳ 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
附录 题型举例
Ⅰ 课程性质与课程目标
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本课程作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必考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能够了解文化产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在此基础上,培养考生认识和分析相关法律问题和案例的能力,加强对文化产业法律的执行和保障。本课程主要介绍文化政策和文化产业政策、文化法律法规概述、文化产业与著作权、广播电视产业政策与法律、电影产业政策与法律、互联网产业政策与法律、出版产业政策与法律、体育产业政策与法律等内容。文化政策与法规课程内容多,涉及面广。文化政策与法规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文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起着促进、引导、规范和监督作用。
二、课程目标
课程设置的目标是使得考生能够:
1.掌握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
2.运用正确方法分析、认识和评价文化产业行业的现象,提高识别能力和判断能力;
3.了解学科理论前沿,学科发展动态,为未来从事文化产业工作提供理论知识和行为准绳。
4.培养学生认识和分析相关法律问题和案例的能力,加强对文化产业法律的执行和保障
5.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他们遵守文化行业法律规范的自觉性。
三、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区别
文化政策与法规和文化产业概论等课程具有密切的关系。文化产业概论课程使考生能够运用文化产业知识,探索学科理论前沿与文化科技、文化金融、文化旅游等融合,运用文化产业理论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性的思考,培养考生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创新文化产品、文化项目策划、文化市场开发等实践动手能力。在课程内容上文化政策与法规和文化产业概论有一定的联系,文化产业概论作为文化政策与法规的先修课程,可以加深学生对文化政策和法规的理解,为文化政策和法规课程的学习打下基础。但这两门课程存在区别,文化产业概论主要介绍我国文化产业管理的基本理论、运行规律、发展现状与管理模式等重点问题;文化政策与法规主要介绍政策与法的基础知识、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文化产业与著作权、广播电视产业政策与法律、电影产业政策与法律、互联网产业政策与法律、出版产业政策与法律、体育产业政策与法律等内容。文化产业概论课程是使学生对文化产业及其管理的基本理论有所认识,而文化政策与法规课程则使学生进一步掌握和理解文化产业行业的政策法规。所以,学习本课程应先修文化产业概论课程。
四、课程的重点和难点
本课程的重点:
重点:政策与法律基础理论;文化产业政策与法律概述;文化产业与著作权;互联网产业政策与法律。
次重点:广播电视产业政策与法律;电影产业政策与法律。
一般:出版产业政策与法律,体育产业政策与法律。
本课程的难点:
政策与法律的区别与联系;著作权的取得与内容;著作权的限制、集体管理与侵权行为;广播电视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付酬管理制度;我国电影内容管理法律制度;网络安全法律制度;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法律制度、出版物管理的一般规定,体育产业政策与法律。
Ⅱ 考核目标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四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四个能力层次是递进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含义是:
识记:要求考生能够对大纲各章中知识点,如对文化政策、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著作权、作品、著作权主体、作者、职务作品、演绎作品、合作作品、汇编作品、委托作品、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产业、出版产业和体育产业等定义的记忆和理解,通过对作品的实质要件,作者及分类、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广播电视节目禁止制作经营的内容、国家支持创作、摄制的电影类型、《网络安全法》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出版的基本原则等内容的熟记,从而对各章讲解内容有清晰、准确地认识,并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领会:要求考生能对法律的分类、政策与法律二者地位的重要性、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形成与发展、我国文化产业法的构成、著作权自动取得制度、我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制度、网络安全管理体制、出版管理机构及其职权、我国体育产业法律体系呈现的特点等正确理解,并清楚这些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能做出正确的表述与解释,是较高层次要求。
简单应用:能运用政策和法律的特征、政策与法律的区别、优秀文化产品产生的原则和途径、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种类、广播电台电视台分台设立的审批程序、广告播出的一般原则、电影公映许可证的使用制定、互联网文化管理的基本原则、出版单位的设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等基本理论,解决机构设立、判断侵权行为和侵权救济方式等实务问题。
综合应用:在对一些重要概念、基本原理和方法熟悉并深入理解的基础行上,综合相关的知识点,去分析和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例如对政策与法律的联系、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的权利归属、电影摄制中的保障与义务、网络运行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等内容的理解,从而综合解决文化产业重要领域的一些问题。
Ⅲ 课程内容与考核要求
第一章 政策与法律基础理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政策与法律的概念、特征和分类;熟悉产业政策的内涵及其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熟悉法律的效力;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掌握政策与法律的联系和区别。使学生具备运用政策与法律的基础理论研习后续将要学习的文化产业政策法律的基本能力。
二、课程内容
1.1政策基础理论
1.1.1政策的概念
1.1.2政策的特征
1.1.3政策的分类
1.1.4产业政策
1.2法律基础理论
1.2.1法律的概念
1.2.2法律的特征
1.2.3法律分类
1.2.4法律效力
1.2.5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1.3政策与法律的区别与联系
1.3.1政策与法律的区别
1.3.2政策与法律的联系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政策基础理论
识记:①政策的概念;②产业政策的概念。
领会:①公共政策定义代表性的观点。
简单应用:①政策的特征。
综合应用:①政策的横向分类;②政策的纵向分类;③产业政策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
(二)法律基础理论
识记:①法律的概念;②法律效力的概念;③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的概念。
领会:①法律的分类。
简单应用:①法律的特征。
综合应用:①法律效力;②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三)政策与法律的区别与联系
识记:①广义政府的概念;②狭义政府的概念。
领会:①政策与法律二者地位的重要性。
简单应用:①政策与法律的区别。
综合应用:①政策与法律的联系。
四、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政策的概念、特征以及分类;法律的概念、特征以及分类。
难点:法律效力;政策与法律的区别与联系。
第二章 文化产业政策与法律概述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文化产业政策的分类;熟悉我国文化产业政策发展阶段、文化产业法律现状;熟悉具有代表性的文化产业政策文本的内容;掌握我国文化产业法律的发展方向。使学生具备结合业已公布的文化产业政策文本分析文化产业中发生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内容
2.1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概述
2.1.1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形成与发展
2.1.2中共中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代表性政策文本
2.1.3推动金融与文化产业对接的代表性政策文本
2.1.4推动文化企业发展的代表性政策文本
2.2我国文化产业法律概述
2.2.1我国文化产业法及其构成
2.2.2我国文化产业法律发展现状
2.2.3我国文化产业法律发展方向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概述
识记:①文化政策的概念;②文化事业的概念;③文化产业的概念。
领会:①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形成与发展;②文化产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③文化产业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和重要方针;④党加强和改进对文化工作领导的途径;⑤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发展的重要意义。
简单应用:①优秀文化产品产生的原则和途径;②文化产业的发展途径;③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④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途径。
综合应用:①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途径;②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③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二)我国文化产业法律概述
识记:①文化产业法的概念。
领会:①我国文化产业法的构成。
简单应用:①我国文化产业法的发展现状。
综合应用:①我国文化产业法律发展方向。
四、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我国文化产业政策发展进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途径;我国文化产业法律法规概况。
难点:我国文化产业法律法规发展现状和发展方向。
第三章 文化产业与著作权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文化产业和知识产权的密切关系;熟悉《著作权法》的制定情况及其具体内容;重点掌握著作权的客体、主体、取得与内容、侵权行为表现形式等。使学生具备运用《著作权法》分析文化产业诸领域中发生与著作权相关的案例的能力。
二、课程内容
3.1著作权客体
3.1.1作品
3.1.2作品的实质要件
3.1.3作品的形式要件
3.1.4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3.2著作权主体
3.2.1概念与分类
3.2.2作者
3.2.3其他著作权人
3.2.4特殊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
3.3著作权的取得与内容
3.3.1著作权自动取得制度
3.3.2著作权的内容
3.4邻接权
3.4.1概述
3.4.2表演者权
3.4.3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3.4.4广播组织权
3.5著作权的限制、集体管理与侵权行为
3.5.1著作权的限制
3.5.2著作权集体管理
3.5.3著作权侵权行为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著作权客体
识记:①著作权的概念;②作品的概念和实质要件。
领会:①文化产业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简单应用:①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②不受著作权保护的非作品。
综合应用:①作品的形式要件即著作权法规定的10类作品。
(二)著作权主体
识记:①著作权主体的概念;②作者及其分类;③职务作品、演绎作品、合作作品、汇编作品、委托作品的概念。
领会:①著作权主体的分类;②其他著作权人。
简单应用:①演绎作品的权利归属;②汇编作品的分类和权利归属;③影视作品。
综合应用:①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②合作作品作者必修具备的条件及合作作品的组成;③委托作品的权利归属。
(三)著作权的取得与内容
识记:①著作人身权的概念;②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概念;③著作财产权的概念;④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的概念。
领会:①著作权自动取得制度。
简单应用:①著作财产权,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综合应用:①著作人身权,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四)邻接权
识记:①邻接权的概念;②表演者权的概念;③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概念;④广播组织权的概念。
领会:①邻接权产生的原因。
简单应用:①版式设计权。
综合应用:①表演者权的主体、客体、权利及义务;②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主体、客体、权利及义务;③广播组织权的主体、客体、权利及义务。
(五)著作权的限制、集体管理与侵权行为
识记:①著作权的限制的概念;②著作权的法定许可的概念;③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概念;④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
领会:①著作权限制的分类;②著作权集体管理。
简单应用:①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种类。
综合应用:①著作权合理使用及其具体情形;②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及其具体情形。
四、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作品的实质要件和主要形式;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的限制。
难点:职务作品、合作作品和委托作品的权利归属;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著作权的法定许可。
第四章 广播电视产业政策与法律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发展历程;熟悉我国广播电视产业政策法律现状;掌握电台电视台设立、广播电视节目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广告管理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付酬管理规定,电视剧管理规定,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使学生具备广播电视管理法律规定针对广播电视产业中发生的实际问题进行实务操作的能力。
二、课程内容
4.1我国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及政策法律现状
4.1.1广播电视的定义与发展历程
4.1.2当前我国广播电视产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与趋势
4.1.3我国广播电视产业的政策法律现状
4.2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的法律制度
4.2.1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的申请与审批
4.2.2广播电台电视台分台设立的申请与审批
4.2.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成立
4.2.4境外机构驻华广播电视办事机构的设立
4.3广播电视节目管理法律制度
4.3.1我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制度
4.3.2我国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管理制度
4.3.3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制度
4.4广播电视广告管理法律制度
4.4.1广告内容管理规定
4.4.2广告播出管理规定
4.4.3监督管理规定
4.4.4广播组织权
4.5广播电视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付酬管理制度
4.5.1适用范围
4.5.2计酬方式
4.5.3广播电台、电视台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应承担的义务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我国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及政策法律现状
识记:①广播电视的定义。
领会:①广播电台的发展历程;②电视台的发展历程。
简单应用:①当前我国广播电视产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趋势。
综合应用:①我国广播电视产业的政策法律现状。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的法律制度
领会:①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的申请和审批。
简单应用:①广播电台电视台分台设立的审批程序;②境外结构驻华广播电视办事机构的设立。
综合应用:①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成立。
(三)广播电视节目管理法律制度
识记:①我国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管理的基本原则;②我国广播电视节目禁止制作经营的内容;③境外电视节目的含义。
领会:①我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制度。
简单应用:①申请引进境外电视节目需要提交的材料、主管机关和审批程序。
综合应用:①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提交的材料和审批程序,分支机构的设立。
(四)广播电视广告管理法律制度
识记:①广播电视广告禁止包含的内容;②绝对禁止播出的广播电视广告;③相对禁止播出的广播电视广告。
领会:①人物专访、企业专题报道节目要求;②投资咨询等投资性广告要求;③境外电视频道中的广告要求。
简单应用:①广告播出的一般原则;②广告播出时间的规定;③关于冠名与冠名标识的规定。
综合应用:①广告播出活动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监管手段、播出机构的资质与义务。
(五)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付酬管理制度
领会:①适用范围。
简单应用:①按约定支付固定数额的报酬;②无约定或约定不成的情况下的计酬方式。
综合应用:①广播电台、电视台在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时应承担的义务。
(六)电视剧管理法律制度
识记:①电视剧内容的禁止性规定。
领会:①有权制作电视剧的主体;②电视剧内容制作播出原则。
简单应用:①电视剧的播出管理;②境内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的管理。
综合应用:①电视剧制作许可制度;②电视剧的备案和公示;③电视剧的审查和许可。
(七)专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界定
识记:①专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概念。
领会:①专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基本原则。
简单应用:①专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设立。
综合应用:①专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的节目不得含有的内容;②法律责任。
四、本章重点、难点
重点:我国广播电视产业的政策法律现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制度;广播电视广告管理法律制度;电视剧管理法律制度。
难点:广告内容管理;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付酬数额;电视剧的内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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