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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关于电子转考指南
很多考生问:小万,我本来在河北考试,还没考完来北京工作了,我可以在北京继续考吗?河北考的成绩还算数吗?等等一系列的转考相关事宜,今天小万就以广东省为例给大家科普一下,其他省的规定也大同小异,但具体情况,还是要以各省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自学考试省际间转考已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试中心函〔2015〕71号)的要求,全国统一实行电子转考。因此,我省自考考生考籍档案转出本省时,不再由省考办以机要形式寄送纸质考籍档案,而是由省考办通过电子转考平台进行寄发和接收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
一、省外转入
省外考生需要在我省参自学考试并要求使用其在省外参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的,应按照下列要求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
(1)电子转考(转入)要求:
①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名省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名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
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
⑤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考办有关文件执行。
⑥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2)电子转考(转入)办理步骤如下:
①考生按照新生报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
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
以下简称“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省外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
⑤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省外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通过系统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省外转入功能录入考生在我省的准考证号,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
⑥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名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
(3)原机要转考(转入)办理步骤:
2015年12月31日前以机要形式寄送纸质考籍档案转考(转入)的考生,其办理步骤按上述电子转考(转入)①②④⑤⑥执行,其中步骤③为: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省外转入功能,查询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然后向县(区)或市考办提交我省准考证、身份证和转出省考办的转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外档号。
二、转出省外
考生需要把在我省参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往省外的,需符合相关要求并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
(1)转出要求:
① 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② 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 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⑤ 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2)办理步骤如下:
①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和下半年9月寄出。其中, 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
③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省外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省外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相关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⑤市考办核验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盖公章,并打印《本省考生考籍转出省外审核表》与考生材料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并上交省考办。
⑥每年的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本省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凭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省办理有关手续。
⑦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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